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,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、业主管理规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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