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资讯
一家从事各类综合性办公楼等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的企业

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用途?确需改变用途的,如何办理?

分类: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:2017-04-12 1601次浏览

     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活、工作需求所必须的,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。  

      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;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