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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从事各类综合性办公楼等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的企业
从事物业管理未取得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,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分类:新闻资讯
发布时间:2017-07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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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规定,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给业主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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